往期阅读
当前版: 09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自5月14日12时01分起

我国调整对美进口商品关税

  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3日发布公告称,为落实中美经贸高层会谈的重要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5月14日12时01分起,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根据公告,自2025年5月14日12时01分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34%调整为10%,在90天内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自2025年5月14日12时01分起,停止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6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表示,本次中美大幅降低双边关税水平,符合两国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期待,有利于中美两国经贸往来,有利于全球经济。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自5月14日12时01分起~~~
婚神星15日冲日~~~
   第01版:要闻导读
   第02版:观点
   第03版:要闻
   第04版:都市
   第05版:热点
   第06版:警法
   第07版:社区
   第08版:健康
   第09版:中国
   第10版:关注
   第11版:关注
   第12版:世界
   第13版:文体
   第14版:体育
   第15版:天龙·文苑
   第16版:天龙·文史
我国调整对美进口商品关税
观测“第3号小行星”迎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