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饮料、食用农产品14大类食品17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172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不合格样品为:雅松老年公寓食堂使用的粉条,经检验,其中含有不得使用的柠檬黄;花自源饭店使用的米线碗,经检验,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含量超标;花自源饭店使用的汤碗,经检验,其中大肠杆菌超标;槐店王婆大虾餐饮店使用的水杯,经检验,其中大肠杆菌超标;晋喜小锅当家火锅店使用的小碗,经检验,其中大肠杆菌超标;晋南精品水果店销售的荔枝,经检验,其中吡唑醚菌酯超标。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正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核查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