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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网络赌博 输钱还被拘留

  本报讯(记者 刘友旺)“赌博赌博,越赌越薄。”随着互联网发展,网络赌博如同毒瘤一般侵蚀着社会。12月7日,清徐县公安局通报,警方重拳出击,连续查处两起网络赌博案件,有力打击了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

  11月底,徐沟派出所根据县公安局侦查中心推送的线索,查处一起网络赌博案件。经查,高某最初出于娱乐和牟利的心态,从今年10月以来,在某非法赌博网站注册账号,并使用个人银行卡多次充值参与赌博。截至被查获,高某输掉了3000余元。在民警询问下,高某对参与网络赌博的行为供认不讳。

  11月28日,经开派出所根据线索,查处一起网络赌博案件。经查,一次偶然机会,男子王某接触到了名为“金沙集团”的赌博网站,试探性地买了几注后,轻松赚了一小笔钱。此后一段时间,他多次在网站参与“麻将胡了”赌博。然而,情况并非他想象得顺利,输钱次数越来越多,但他总想赢回本钱,于是继续下注,直至被公安机关查获。短短数日,王某的涉赌资金流水达2万余元。

  目前,高某、王某均已被清徐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请远离赌博,认清网络赌博与诈骗的勾结本质。”警方提示,网络赌博平台多是诈骗团伙操控的洗钱渠道,所谓“赢钱”基本都是他人被骗的资金,参赌者看似获利,实则已不知不觉沦为诈骗团伙转移赃款的“帮凶”。参与网络赌博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会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若接收并转移涉诈赌资,还可能涉嫌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面临刑事处罚。一旦不慎参与网络赌博,且发现资金涉诈,要立刻保存转账流水、平台截图、聊天记录等证据,如实向警方陈述情况,切勿隐瞒参赌事实,配合警方追查资金流向和涉案团伙。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严守账户使用底线,切勿出借、出租银行卡、收款码等,避免被网络赌博或诈骗团伙用于接收涉诈资金,否则不仅自身账户会被冻结,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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