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乡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残害百姓;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插手基层事务;非法侵占征地补偿、惠农补贴,侵吞集体资产,骗取国家项目资金,强占高标准农田,垄断农村资源;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土地纠纷中强取豪夺、强拆强占、强揽工程、敲诈勒索等。
“沙霸”“矿霸”:实施非法采矿、盗采河砂、越界开采等行为破坏自然资源;以暴力手段垄断矿砂市场,强买强卖、恶意竞标、排挤合法经营商户;暴力抗法、破坏生态环境,侵占国有资源牟取非法利益等。
“街霸”:在街道、商业街区、校园周边等区域拉帮结伙、强拿硬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收取保护费、管理费、过路费,欺压商户、群众;非法讨债、暴力讨债等。
“市霸”: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等行业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交易;非法收取保护费、摊位费、进场费,暴力打压竞争对手;非法放贷讨债、“软暴力”催收等。
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包括:为“六霸”提供庇护、充当“保护伞”,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套路贷”和暴力催收、暴力传销,利用负面舆情实施敲诈、恶意索赔、网络水军滋事,组织或教唆、诱导、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以及实施校园欺凌、危害师生安全等。
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举报内容要翔实、客观、准确;举报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告,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110,0351-5326032;电子邮箱:937627300@qq.com;邮寄地址:娄烦县公安局扫黑办;现场举报:娄烦县公安局一楼刑事侦查大队。
凡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根据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