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行林长制、河长制等,大力开展绿化行动,生态环境得到重大改善。不过,个别地方却舍本逐末,不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比如有的地方“年年种树不见树”,苗木成活率低;有的地方为了造林绿化,不惜让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有的地方退耕还林还草,并没有充分考虑和维护好当地群众的合法权益等。
绿化工程变成了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把好事办成了坏事,暴露了一些地方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
此次国办印发的《指导意见》,就是为了防范遏制有关错误做法。《指导意见》指出,合理安排绿化用地,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结构、土地适宜性等因素,实行精准化管理。并提出坚持节约优先、量力而行,统筹考虑生态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节俭务实开展国土绿化。这些思路对各地今后科学推进城乡绿化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期待各地各单位都能遵循自然规律,求真务实做好绿化工作。 戴先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