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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行稳方能致远

  一边是井喷式增长,一边是乱象迭出,这是网络直播营销的现状。对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将直播营销纳入监管范围,自5月25日起正式施行。

  直播带货有关乱象,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平台方、产品商、主播方对利益与规则的权衡问题。主播和产品商在收益与诚信之间如何选择,既取决于他们的价值取向,也取决于外部监管与引导。直播平台作为联系各方的媒介,往往不愿意负责审核产品商资质和产品质量,由此,消费者很容易成为交易中最弱势的一方,权益保护问题亟待解决。快钱容易挣,信任却是易耗品。主播和产品商需摒弃赚快钱的想法,钻研业务和产品,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严守商业底线,打造好口碑好品牌。

  法律法规的硬约束更不可或缺。将直播营销“台前幕后”各类主体、“线上线下”各项要素纳入监管范围,目的就在于整治各种行业乱象,将直播带货引向更加积极健康的方向。这意味着,下一步,直播营销人员必须承担起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禁止欺骗、误导及营销假冒伪劣、篡改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直播平台则需要承担起相应的治理职责,做好事前预防、事中警示、事后惩办等措施,更加积极地响应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和维权。随着这些举措落地生根,直播带货市场必将“山明水秀”,发展更加健康可持续。     李子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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