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非疫情防控及民生保障车辆不得上路
通告指出,市民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积极配合防疫、公安人员,落实入户采样、集中隔离、应急管控、现场管制等措施,如拒不配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可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
通告强调,向流调工作人员隐瞒实情、虚构事实、故意躲藏,拒绝、阻碍调查工作,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风险,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扰乱核酸采样点现场秩序,不按相关规定,拒不服从防疫、公安人员现场指挥的,最高可处行政拘留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