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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开始实施

  本报讯  3月26日,省招考中心消息,今年重点高校招生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三项条件: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具有实施区域(36个县)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三项条件: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22个县区和4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58个县区,不包含4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勤奋好学、成绩优良。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具体实施区域考生可以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具有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县教育、公安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报考专项招生计划志愿。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年至3年的处理。(张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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