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锋芒
明隆庆四年(1570),陈功以山西第3名考中举人,次年春以三甲第10名考中进士,进入行人司工作。明朝中后期,特别是明嘉靖、万历年间,颇具威望的能臣张居正入主内阁,任首辅(相当于丞相),辅助仅仅9岁的皇帝朱翊钧(年号万历)。张居正雷厉风行,善于用人,将陈功的才干和敬业精神看在眼里。
明万历四年(1576),淮北遭受几十年不遇之水灾,粮食海运成了最大的问题。张居正临时任命陈功为南京京畿道监察御史领淮北巡漕御史,完成淮北岸堤修筑工作。陈功到任后,勘查了淮北河运,向当地官员和百姓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明修复河运的好处,得到支持,很快就顺利完成了修复淮北河道的任务。
敢于谏言
陈功的工作作风与张居正十分相似,看到陈功突出的表现,张居正很快又提拔陈功领山东巡按御史和陕西巡按御史。
其时,张居正“一条鞭法”的改革措施正在全国试行,但地方官员表面上开展工作,实际上敷衍应付,致使工作很难推进。陈功到任山东后,克服重重困难,山东全境不仅丈量出了基层隐匿不报的土地,而且做到占地均粮。
在出色完成工作的同时,陈功感受到明朝上下吏治的弊端:有的官员领俸不政;有的官员利用职权捞取钱财;有的官员无能,却靠裙带关系混入官场,躺平不干;有的说起话来头头是道,一做具体工作,一筹莫展。如此种种,陈功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于是结合张居正行政改革,他向朝廷直谏:一、稽实政,以定人品;二、核实迹,以慎注考;三、持公正,以核方面;四、辨难易,以计有司;五、惩贪酷,以儆官邪;六、禁私揭,以杜中伤。由于陈功所奏,主要是以工作实绩考核官员,为能吏说话,为背后中伤者设禁,与张居正的思维完全一致,所以得到支持,在全国推行。全国政界从此为之一振,全国官员因之肃然,官场风气大有好转。
明万历十年(1582)张居正病逝后,万历皇帝命查办张居正,对张居正过去推荐、提拔的官员开始清理。恰好这时,陕西金州(现陕西省安康市)发生水灾。面对百姓遭受的灾难,陈功抛开私虑,坚决上疏,请求皇上免去金州当年钱粮赋税,由陕西境内其他各州均摊抵补,建议得到万历皇帝的采纳。
刚正不阿
从明万历四年(1576)担任御史开始,陈功主要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府州县工作的督查和案件办理。其间,他不惧豪勋贵戚,参倒无数官员,被百姓称为“陈青天”“二包公”。
陈功在山东丈量清理土地、落实“一条鞭法”政策的时候,有邹平县明大臣孙继宗的后代孙忠莹,以及胶州阳武侯薛禄的后代薛丁承,这两名明朝世袭勋亲后代的田地无法丈量。他们声称土地是皇上钦赐,具有永久的世世代代使用权,且不用缴纳赋税。当地百姓意见很大,要求重新丈量,征收赋税,而当地官员却放任不管。陈功见状,前去查看实际情况,要孙忠莹拿出钦赐土地9顷、薛丁承拿出钦赐土地37顷的证据,以及减税、免税的御批文件。这两个大户支支吾吾,拿不出证据。陈功当机立断,说他们拿不出证据,妄称皇上钦赐,有欺君嫌疑,要他们将所占私地全部纳入丈量范围,像普通老百姓一样缴纳赋税。
陈功任职山东巡按时期,老百姓状告驻守在山东神枢营的军队纪律松弛,经常夜出打劫百姓,当地官员也奈何不得。陈功见状,当即给予查办,发现负责神枢营四营游击陈汝德无任何军功且带队能力不足,导致纪律松弛,遂上奏朝廷,将其革职处理。山东抗倭军队为之一震,纪律有了很大改观。
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陈功四世子孙为陈功修建祠堂,清朝翰林院庶吉士、山西原平北庄人李燕生专门为陈功做碑记,盛赞陈功“多所建白,清直闻朝野,玺书嘉赍,不啻再三,口碑至今未已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