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原则和方法
专家库建设按照公开、公正、科学、全面的原则,广泛选择吸纳各行业领域专家学者。专家入库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方式进行,对稀缺领域或者有特殊需要的专家采取定向邀请方式入库。
二、征集范围
专家库成员原则上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社会组织等熟悉相关业务,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中选聘。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信访维稳安保等工作,具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推荐入库。
三、入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规和政策,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规范、程序和要求。
(二)综合类专家需具有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或者心理学等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强的理论分析和研究能力;或者长期从事安全稳定、社会治理等工作,具有开展群众工作的丰富经验。
(三)行业类专家需在本行业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该专业领域内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决策咨询能力;掌握所属领域或者行业工作特点以及最新发展状况。
(四)热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精力充沛,能够胜任评审、咨询等具体工作。
(五)坚持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品行端正,个人征信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六)年龄不满70 周岁,身体健康。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请人根据公告通知,填写专家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后,与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一并以纸质复印文本和电子扫描文本的方式报送。
(二)审核。市委政法委将依法依规严格审核申请资料,确定拟入库专家人选。
(三)公示。对拟入库的专家名单在市级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
(四)认定。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选,认定专家资格后正式入库。对公示期有异议的人选,按程序核查后依照相关规定据实处理。入库工作完成后,向入库专家颁发专家聘用证书,聘期每届3年。
五、相关说明
1.申请人须于2023年3月5日前将申请材料送至(或通过EMS邮递)太原市委政法委,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邮寄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81号北楼318室,联系电话:0351-4223533,邮箱地址:wwzdk4227010@163.com)。
2.申请人要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库资格。
3.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未入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的人员,其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不予备案。
4.此次集中组建后,将依规适时进行补充调整。
中共太原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