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汝平
认识青年诗人落葵已有好几年了。物以类聚,诗人通过诗互相熟悉对方,又通过平凡生活的频繁交往加深这种了解、这种认识。或者引为同道,或者视为战友,又或者貌合神离,价值观念与审美趣味迥然不同,最终转身而去,形同陌路人。我喜欢和不少青年诗人把酒论诗,嬉笑怒骂,啸傲成群。然后月明星稀,一哄而散,空留一夜长风横扫城市空荡荡的街道,并飘来一阵阵风的疑问:诗人啊,你们究竟是哪类人?
作为诗人,我发现落葵身上明显带有一种少见的“游吟诗人”的气质。
在祖国西部边地多年的漂泊漫游,给落葵青春勃发的生命留下不灭的烙印。他的诗就建筑在这种心灵烙印之上,并情不自禁地书写它。无形之中,也被它支配、主宰。诗人从没有绝对地独立过,他的独立依存于他的生活,包括他的外在环境、地理环境、故乡与异乡。边地的苍茫景观转化为他笔下那些坚硬的、朴素的、奇特的、辽阔的意象,万千情思纷乱繁复渗透其中。从他的诗句中,我强烈觉察到一种天地之间浩荡开阔的淋漓元气扑面而来,如长风、急雨、峡谷暴烈的马蹄声,充沛、饱满。
落葵的诗,游离于知识分子的写作,也异于目前泛滥成灾的泛口语写作。精神之气的流溢,让他的诗呈现出某种并非匠心独运的节奏感、音乐性、旋律的自然回环。他游吟诗人的气质显形于诗的构成部分。
当我进入落葵对新疆的诗意抒写,我不只关注新疆,更关注他以言辞介入新疆的个体角度。地理学意义上的西部存在,只有作为审美对象、融入诗人波澜起伏激荡不息的情思深处,并与这情思发生强烈的持续的震荡与共鸣之时,诗意的萌发才有可能,才具有必要性而非某种偶然性。否则,对万物的感受就是表相的、浅陋的,常常沦落成一种小资情调、虚饰的低吟浅唱。落葵的诗,基本摆脱了平庸、卑琐与狭窄,以及空洞无聊的常见毛病,常常以一种向上飞腾、向天冲击的姿势,宣泄自我生命的激情,并在荒凉广阔的大地上,投下累累石头的重量之影、素朴之影、笨拙之影、坚硬之影,这与他的新疆之阅历,不无关联。
一种当代诗较为开阔和奔放的气度,已初步显形。《在戈壁上看火车》《玛纳斯河》《酒醉后的兰州》等等诗篇,都是他留下的鲜活见证。可以这样说,新疆的美不胜收孕育了他的诗,而他的诗,通过他的特异角度,也重塑了新疆及西部的雄浑苍劲之美。对西部的赞美讴歌与沉思,落葵还只是开始。在这条路上,他还有更多风景要看、更多声音要听,还有更多诗意需要掘地三尺挖掘。
诗人是最多情的人。多情总是激起落葵追忆如烟往事,试图捕捉那难以捕捉的东西。
我理解的落葵是惧怕孤独的人、逃离孤独的人。他写下的诗,具备双重性,既是他内在孤独的孕育之物,同时也以语言的神奇魅力反抗着孤独。孤独,提供某种隐秘的第三只眼,让落葵看清自己:这个曾在西部边疆游荡多年的年轻人,到底是谁?他追逐着什么?梦想着什么?最终又获得了什么?
穿越时间的重重迷雾,在对往事的追忆中,那些不可回归的青春激情,得以呈现,得以在诗人热爱的言语中存留。父亲粗糙有力的大手、祖母的游鱼、南瓜灯、拖着长长尾巴的彗星,构成落葵生长过程的良辰美景和重大事件,同时也铸造了他刻骨的回忆。一个常常陷落在回忆之中的人,表面带着忧郁的表情,但他的内心实际是坚强的。因为回忆指引他回归出发点、爱与飞翔的梦,并从中获得存在的奥义与崭新启示。他将从回忆中重新出发,朝太阳迈着更矫健的步伐。表面上看,每位诗人都是在瞬间与刹那融入风彩迥异的个体抒写,但真实在于,一旦书写,瞬间已成过去,刹那也成永恒,而一切书写,注定是对过去的书写。回忆对人的无限笼罩,谁又能逃脱?又有什么必要逃脱?在一团蓝色火焰的幽静飘飞中,落葵回忆着他的奶奶。这深情的、温热的、真挚的表达,献给他的奶奶,又何尝不是写给我们每一个人生活中永恒的奶奶?那些沉湎于回忆的人是有福的,落葵是有福的。
这几年落葵勤奋而高产,在许多国家级刊物上常常露面。但在我看来,写出更优秀、更杰出的作品,比发表更为重要,因为它艰难百倍。诗之珍贵,在于它从不是自在的、固有的,它是历经诗人之心、诗人之手呕心沥血的创造。忠实于自我最真的感受,是写作的第一条严格准则。否则,写与想的分离,必然导致大堆无关痛痒的虚情假意的轻飘空洞字句。那不是诗,哪怕这类东西流行而受宠,实际上它是诗最大的敌人。拿这段话与洛葵共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