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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公布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本报讯 12月4日,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2焦能01”债券的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

  2022年,山西焦煤发行公司债券“22焦能01”。该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3.18%。在第3年末,山西焦煤选择下调该债券票面利率85个基点,即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2.33%。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山西焦煤公布的债券回售实施办法规定,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回售登记期为12月6日至12日(限交易日);回售价格为100元/张(不含利息)。债券持有人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山西焦煤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者办理兑付。山西焦煤将根据申报结果对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

  (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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