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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寺院的“营业执照”

菩萨普净院牒碑(作者供图)

李培荣

  在当今社会,企业开业前的必要程序是办理营业执照。而在800多年前的金代,寺院若想“合法运营”,同样需要获取官方颁发的“许可”。在山西省娄烦县周洪山普净寺院内,一块镌刻于金崇庆元年(1212)尚书礼部赐菩萨普净院牒碑,便是明证。

  这块饱经沧桑的青石碑,长76厘米,高66厘米。历经岁月侵蚀,碑身已残为四块,字迹斑驳。它不仅是普净寺获赐名号的珍贵印记,更以官方文书的权威性,成为金代楼烦县隶属岚州的实物铁证,让千年行政沿革有迹可循。

  牒文如下:

  尚书礼部/河东北路运司院额量字号一百廿六

  岚州楼烦县□□□菩萨院僧觉玄告伏,为本县周洪山,旧有观音堂一座,内有塑观音菩萨一会,觉玄见行住持,自来别无名额,已纳讫,合着钱数,乞立院名,勘会是实,合行给赐者。

  牒奉 敕可赐菩萨普净院牒至准 敕故牒

  四至分明,东南足至白北坡,南至□十八墕,西至马□泉,北至□□□石。

  崇庆元年一月□日

  令史石彬 主事侯利建

  中顺大夫礼部员外郎兼著作郎国史院编修官木甲 押/中顺大夫提点司兼礼部郎中翰林修撰同知制诰赵/侍郎/中奉大夫礼部尚书翰林学士承旨同知制诰国史院张

  这则碑文完整还原了当时寺院请名的官方流程。僧人觉玄在牒文中陈述:本县周洪山有一座旧观音堂,内塑观音菩萨像,由他担任住持,但一直没有正式名号。觉玄在缴纳相关费用后,恳请朝廷赐立院名。朝廷收到申请后,经严谨核查,方获朝廷敕令。这一流程,侧面反映出金代地方事务管理体系的成熟,而“楼烦县”作为地方行政单元,已深度融入这套体系之中。

  牒文中对寺院四至范围有详细记载“东南足至白北坡,南至□十八墕,西至马□泉,北至□□□石”,精准的边界划定,明确了寺院的土地权属,有效避免了潜在的边界纠纷。折射出当时“楼烦县”已具备完善的基层管理能力,能够有效统筹区域内各项事务。

  再看牒文末尾那一串长长的官员署名,从基层吏员,到朝廷重臣,不同职级、不同部门的官员依次签署,形成一道严密的审批链条。而“楼烦县”作为关键地理标志,也在这一过程中获得了无可争议的行政合法性。

  通过官方赐名、划定地界等措施,既保障了寺院的合法权益,也将宗教场所纳入政府监管体系。普净院牒碑不仅是一座寺院获得“官方认证”的历史见证,更是研究金代宗教政策、社会管理体系的珍贵实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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