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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畅通举报渠道 规范监督执法行为

  本报讯  8月25日市司法局消息,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日前印发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规定,整合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规定对行政执法投诉的概念、受理与不受理情形、投诉举报渠道、投诉要求、处理流程、办理时限、结果处理等事项予以规范。其中明确,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级行政执法机关投诉举报办理工作的协调和监督,也可以直接办理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投诉举报,并将整合12345等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便捷的投诉途径。司法行政部门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投诉举报事项。

  通过明确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受理、调查、处理等流程,有效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辛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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