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 知

债务人张迎春:

  基于你于2009年10月30日向山西宝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借款10万元未还之事实,现原债权人宝祥公司已将该笔债权(含本金、利息及追索权)全额转让给权利人王日清。现通知张迎春向王日清承担还款责任。若继续拖延,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通知

债权受让人:王日清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地方新闻
   第04版:要闻
   第05版:要闻
   第06版:视点
   第07版:国际新闻
   第08版:作品
我省优化消费品以旧换新措施
“三问”促反思 实干谋新篇
提升学籍管理水平 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
签下协议传技艺 结成对子育新人
我市开展环卫春季大清洗
消费维权“码上办”
15座地下通道接受系统性监测
引进新型搬运车 运料高效又便捷
严把春耕“安全关”
大同路路面塌陷得到快速处置
通 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