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山洪灾害风险蓝色预警
预计7月30日20时至31日20时,预警区域内部分山区因降雨可能产生山洪灾害,有一定风险,达到山洪灾害气象风险蓝色预警标准,请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落实叫应机制,各级责任人在岗在位,做好实时监测、防汛预警和转移避险等工作;广大群众安排好生产生活,远离边山峪口,避开山洪沟道,注意防范洪水威胁。(孙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