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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动综改示范区集约用地

管辖范围全部落在太原市域

  本报讯 为推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提升资源利用率,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省政府近日对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管辖范围进行调整。其中,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调整后的管辖范围全部位于太原市行政区域内。

  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调整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管辖范围的通知》。调整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辖范围全部位于太原市行政区域内,总面积106.5平方公里,不再跨市管辖晋中市域土地。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管辖范围面积30.94平方公里。省政府要求,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要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等空间管控规则,推动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太原市、晋中市要严格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与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相衔接,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开发区科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发挥开发区促进区域经济提质增效的示范带动作用。(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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