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韩出生于2010年10月,两岁时,父母韩某、温某协议离婚,小韩由父亲抚养,其生母温某再婚并生育两个子女。
2017年7月26日,韩某在工作中不慎触电身亡,经法院判决,小韩获得死亡赔偿金、抚养费28万余元,由与小韩共同生活的祖父母代为保管;韩某生前购买有保险,小韩作为受益人获赔16万余元,由保险公司汇款至小韩母亲温某的账户。其后,温某将这笔钱挪作他用,引起小韩祖父母的不满。
2019年2月,祖父母以温某侵犯小韩财产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温某的监护人资格,法院判决同意诉求,指定祖父母为监护人。温某提出异议后,法院改判恢复其监护人资格;祖父母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期间,温某以小韩名义起诉,请求判令祖父母返还代管的28万余元。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这起案件存在法、理、情的冲突,小韩长期与祖父母生活,有深厚的感情基础,但祖父母担任监护人存在法律顺位上的障碍;温某虽是法定监护人,但履行职责存在事实困难。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增强办案透明度,检察机关经公开听证,讲法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根据小韩“愿意和爷爷奶奶生活”的意愿,检察机关邀请银行工作人员现场办公,为双方开设了共管账户,祖父母、温某自觉配合将有关钱款存入账户,长达三年的监护权之争画上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