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统筹疫情防控与开展业务等工作,落实服务“六稳”“六保”具体举措,积极为全省经济社会向好发展提供司法保障。针对“涉疫”案件的特殊性,省检察院指导和规范各地对17类常见民商事纠纷案件统一监督标准,争取做到案件审处标准统一,处理结果合法、合情、合理;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主动帮助27家企业化解经营法律风险。
全年,检察机关共监督纠正14件民事虚假诉讼案,移送违法线索7件,保障了合法权益不受不法侵害,如太原市检察院对孟某与山西某房地产公司1300万元借款纠纷虚假诉讼案提出监督,法院再审驳回孟某诉求并对其失信行为罚款制裁。监督纠正118件涉企违法执行行为,涉及金额约2.5亿元;对15起涉企错误民事生效判决提出监督意见;对13起土地流转、种子饲料买卖等涉农民事纠纷案件提出监督。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力度,维护民事司法活动公平正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一年来,共对70件严重侵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民事案件提出监督;对13件涉及离婚析产、继承赠与等家事纠纷错误生效判决提出监督;42个基层检察院设立驻法院“支持起诉岗”,运用支持起诉等方式,维护未成年人、农民工、贫困群众等群体合法权利;对7件案情复杂或积怨较深民事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对36件民事案件进行检察和解调处,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