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底,杜先生和史先生向小井峪责任区刑警队报案称,他们被一名马姓男子以办理大额贷款为名诈骗了30万元。
两名受害人称,2019年三四月间,二人的生意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经人介绍认识了男子马某。马某自称是某金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经理,可以帮忙办理大额贷款,但需要一笔“好处费”。
两名受害人急于用钱,就给了马某30万元“好处费”,但贷款迟迟没有着落,再一打听,那家公司根本就没有马某这个人。
民警调查发现,马某的真实姓名是宁某,我市人,现年43岁。
审查中,宁某对自己使用虚假身份诈骗两名受害人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