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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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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刘友旺 通讯员 段亚敏)2月10日即除夕前一天,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清徐女子连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天。

  春节前夕,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清徐县公安局东湖派出所组织警力,深入辖区重点场所开展排查检查。当天,民警检查至县城凤仪南街时,在一家商铺仓库里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55件。

  经查,烟花爆竹是清源镇女子连某存放的,其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连某交代,她偷偷存储这些烟花爆竹,准备在春节期间售卖获利。

  因连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清徐县公安局对其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并依法收缴了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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