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因饮酒驾驶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之后通过微信买来一本驾驶证,撕下证件上的原照片换成自己的,持变造驾驶证继续开车。2020年7月的一天,李某驾车途经晋阳大道时,被交警当场查获。
刘某是一名大车司机,因多次违法记分被吊销驾驶证。其后,刘某通过路边广告办理了一本虚假驾驶证,持假证驾车行驶至新晋祠路风峪河快速路南沿岸时被交警查获。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刘某的行为均已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鉴于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分别判处李某、刘某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和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