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11时许,睡在卧铺车厢下铺的旅客曹某,嫌一个小孩吵闹,出言训斥。接着,睡在上铺的旅客顾某,本想劝解,却就曹某该不该管别人家的小孩,与曹某争辩起来。
事后发现,顾某当时是醉酒状态。借着酒劲,顾某与曹某由争辩发展成争吵。眼看事态有失控迹象,乘务人员赶来调解。在此过程中,顾某又借着酒劲,在车厢内大喊大叫,严重影响其他乘客的休息。情绪激动时,他甚至用充电宝打向乘客曹某。
顾某的行为严重扰乱车厢秩序,乘警随后将其带至餐车。此时,顾某仍不配合乘警的工作,甚至撕扯推搡乘警。在乘警使用约束带过程中,他竟用手击打乘警颈部。随后,乘警将其强行控制,防止了事态进一步发展。
列车途经太原站时,顾某被太原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带走。
顾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和阻碍执行职务,被处以合并执行拘留十七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饮酒切莫贪杯,酒后闹事不是免受处罚的理由,大家在饮酒过程中,不但要控制好自己喝酒的量,更要控制好自己酒后的言行,以免因一时冲动酿成严重后果,伤人、伤己、伤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