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万柏林区人社局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1088元;对领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1360元;对不符合衔接条件、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失业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民生山西APP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等网络途径提交申请,也可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等证件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