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某是一名大专在校生,建了一个帮同学代购物品的“跑腿群”。2020年9月的一天,尚某帮一名同学买了一些东西,因其没有先付款,双方发生争执。当晚,尚某和同校的11名伙伴找到对方,双方再次争吵,尚某等人随即动手,导致这名同学一处轻伤二级、三处轻微伤。事后,尚某等12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被移送万柏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审查发现,案发后,尚某等12人真诚悔罪、认罪认罚,保证不再触犯法律,并赔偿受害人取得了谅解,具有法定从轻情节。同时,为了给这12名学生一个改过自新、纠正人生轨迹的机会,该院对他们拟作不起诉决定。
随后,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和学校辅导员,在尚某等人所在的学校里召开公开听证会。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诉讼过程、基本情况、法律适用及拟作不起诉处理的理由,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侦查人员讲述了相关意见,各听证员经过集中评议,最终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