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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一周年

我市启动集中宣传月活动

  本报讯(记者 张勇)5月8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一周年全市集中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这段时间,我市将通过专题培训、媒体宣传、送法上门、咨询解答、发放资料、执法与普法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该《条例》及配套政策进行广泛社会宣传。

  在现场,人社部门负责人强调,通过集中宣传月活动,我市将进一步强化广大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和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推动形成“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农民工工资”的有效机制,提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法治化水平,同时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关心、关爱农民工群体的良好氛围,争取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据介绍,自2020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我市深入贯彻《条例》规定,全面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年来,全市人社部门及时查处拖欠工资类违法案件,为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5916万元,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20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部实现限期清零、清仓见底,在建工程项目在落实招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维权信息公示、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过程结算等制度方面进一步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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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被拖欠时该怎么办?

  劳动者工资被拖欠,甚至是被恶意拖欠的情况屡有发生,已经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对劳动者而言遇此情况时,首先还是应该平复愤怒情绪,冷静理智地寻求问题解决之道。如果工资被拖欠了,可以向当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如果没钱打官司也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总之要借助政府、法律的帮助,获得应得的报酬。

  与此同时,国家已要求各地,重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把企业恶意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点,依法严厉查处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责令用人单位补清所拖欠的工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在日常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注意收集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和证明劳动者在此单位上班的证据: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与领导通话的电话录音等。最好能设法由单位直接出具结欠工资的证明或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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