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核准类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我省围绕企业关切度高、涉及项目多、报建梗阻大的重点核准事项,开展承诺制改革试点。企业承诺事项10项,包括项目核准、非重特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节能审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企业办理承诺事项时,需承诺的内容企业可一次性合并出具。
在改革过程中,14项事项由政府统一服务,包括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审批等。根据开发区内项目进度和建设需要,由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限期办好的事项包括,工前完成市政管网接入项目用地边界,供地前完成设施迁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