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是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坚持办案、督导、预防、教育并重,惩戒和帮教相结合,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
一方面,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严重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犯罪,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2018年至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2件195人,不捕9件14人,提起公诉165件204人,提出从业禁止令2件2人。
另一方面,坚持宽容不纵容,实行特殊保护、双向保护,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初犯偶犯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到位,促进顺利回归社会;对于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治并进行警示教育。
3年来,全市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9件349人,不批准逮捕94件142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44件79人。其中,对不捕、不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贯穿始终,市检察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山西铸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山西爱邦青少年社会关护服务中心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精准化帮教,并借力“互联网+”打造帮教新模式,三年来共帮教1400人次,帮助109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此外,针对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频发问题,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家庭教育、保护处分等有机衔接的分级干预制度,根据罪错未成年人主观恶性、罪错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对24名未成年人开展教育矫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