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严控新发欠薪问题。对新发生的欠薪各地要当日受理调查,3日内解决,同时追查责任,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实际施工人予以行政处罚,对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3日内没有解决的,按规定动用工资保证金或政府应急周转金先行解决,并约谈案发地市、县政府负责人。
实施存量欠薪清零攻坚。各地将进行一次集中排查行动,摸清本地区存量欠薪和历史陈欠底数,全部录入全口径欠薪台账,6月底前清零销号。按照“谁摸排、谁包案、谁负责、谁清零”的原则,市、县政府负责人按行业、领域包片负责,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具体实施,对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和已完工但仍拖欠工程款的项目(包括政府工程)进行逐一摸排,包案负责、按期清零。
另外,对已办结案件将开展常态化“回头看”。所有新发和存量欠薪线索,属地市、县政府要在案件办结3个月内进行回访核实,确保案结事了。对欠薪未解决到位的,属地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包案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