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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本报讯(记者 薄鸿)省应急管理厅7月12日消息,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11日18时起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各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要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提示,近期我省降雨多,强度大,极易引发河道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危房垮塌等次生灾害,行人和车辆不得穿越河道和山洪沟道,禁止在漫水路、涵洞、桥梁下方逗留。路面、道桥积水过深时不可强行通过。强降雨来袭,居住在易发生山洪地区的群众,及野外作业人员要及时避开山沟、河道,随时做好紧急避险转移准备,来不及转移的,应迅速向山坡、高地等地方暂避。强暴雨后,山洪流速急,涨得快,不要轻易游水转移,不要轻易涉水过河,不在河流、水库、沟道游泳、玩耍,以防止被山洪冲走,造成淹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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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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