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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本报讯(记者 薄鸿)7月11日,根据当前汛情及气象、水文预报,依据《太原市防汛应急预案》规定,太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11日20时起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要求各县(市、区)防指、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防指及市防指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雨情发展变化,按照各自的防汛应急预案,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汛应急响应,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我市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监测和预报,加强水库、淤地坝、山洪河道的巡查和值守,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工作,特别是对房前屋后、居民、工(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区进行重点监测,发现险(灾)情立即组织群众避险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同时,太原警备区、武警太原支队、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太原市矿山救护大队等市级抢险队伍单位要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准备,全面强化值班值守,在发生险情时能及时投入抢险,确保险情处置“抢早、抢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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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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