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7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9月1日零时起

消费券和汽车补贴调整了

  本报讯(记者 李静)9月1日零时起,我市消费券和汽车补贴有调整。今后,可使用消费券的商家增多了。同时,汽车补贴对象不再限制为太原市居民,并取消了农户与非农户的区别。

  为了激发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和购车热情,市商务局对《太原市“礼享生活·晋情消费”消费券投放工作方案》中消费券和汽车补贴部分内容做调整。  

  调整了消费券资金的投放方向和核销范围:一是通用消费券、家电消费券、进口保税商品消费券三个券种,在活动最后5轮,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求,相应调整投放的资金和方向;二是范围扩大,可使用消费券的商家增多。

  调整了汽车消费补贴内容:取消补贴对象为太原市居民的限制,放宽补贴范围、调整补贴额度、取消农户与非农户的区别、优化汽车消费补贴流程。核补对象为从太原境内汽车销售商购置国六标准及以上乘用车、微型或轻型货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包括新能源车购置,不包括二手车交易,购买车辆需在太原市辖区办理车辆上户登记。

  方案调整后,凡在活动时间内购买车辆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地个人消费者,可提交补贴申请。方案调整前已提交汽车下乡补贴申请者仍按原方案规则核补,方案调整后不再接收汽车下乡补贴申请。

  个人消费者购买车辆分三档补贴,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在6万元至10万元,补贴每辆2000元,拟补贴4000辆;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补贴每辆3000元,拟补贴10500辆;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补贴每辆5000元,拟补贴6100辆。某档次额度使用完毕,可调剂使用其他档次补贴额度。

  活动时间至11月15日。若活动期间提前使用完补贴资金,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同步结束。若活动期间未使用完补贴资金,可延长至11月30日。消费者申请核补时间至11月25日。遇活动时间延长,核补受理截止时间顺延至12月15日。

  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的“汽车消费补贴”专区申请补贴,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通过“云闪付APP”发放至消费者绑定的银行借记卡账户。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导读
   第02版:今日观点
   第03版:都市新闻
   第04版:都市新闻
   第05版:都市新闻
   第06版:开启新征程·喜迎党代会
   第07版:经济新闻
   第08版:社会新闻
   第09版:社会新闻
   第10版:热线新闻
   第11版:聚焦疫情防控
   第12版:综合新闻
   第13版:中国新闻
   第14版:中国广角
   第15版:中国广角
   第16版:中国广角
   第17版:国际新闻
   第18版:国际广角
   第19版:文体山西
   第20版:体育新闻
   第21版:体育新闻
   第22版:文娱新闻
   第23版:文娱新闻
   第24版:天龙品味
暑期结业小仪式 我们最后嗨一次
社保部门解答高频问题
消费券和汽车补贴调整了
太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已达入驻条件
“诚信文化大讲堂”开讲
我省实施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
停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