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7岁的小芸家境殷实,初中毕业后出国留学,学成回到太原后也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还遇到了心仪的男友。
之后,如何办一场属于自己独一无二的盛大婚礼,成了小芸日思夜想的事情。
婚礼想要排场,资金自然是第一位的,可刚刚上班的小芸并无多少积蓄,向父母伸手又怕大人说自己铺张,向婆家张口又怕留下不好的印象。
为此,她向同事借款4万余元,用于婚礼仪式、礼服配饰等支出。出嫁前几天,她觉得陪嫁不够丰厚,就通过网络伪造了一张5万元的某银行定期存单,对外宣称这是娘家给的“压箱底钱”。
婚后不久,同事开始催小芸还钱。小芸为拖延时间,想到了那张伪造的存单,便把存单照片发给同事,谎称到期后就能立即还钱,但同事要求她提前支取。
无奈之下,小芸拿着假存单跟随同事一起到了银行,但她害怕事情败露不敢去柜台办理,同事就通过存单照片让银行员工查询,银行员工随即发现存单系伪造,报了警。
公安机关侦查后,以小芸涉嫌伪造金融票据罪将其移送审查起诉。晋源区检察院审查核实,综合考量小芸的犯罪情节后,通过公开审查听证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小芸完成银行存单的伪造行为,扰乱了金融秩序,依照行为犯的规则,构成犯罪既遂。”办案检察官介绍,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采用各种方法制造假金融票证,或者篡改、变动真实金融票证的行为。《刑法》规定,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