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起,上海市区两级政府投入200亿元建设筹措了8万余套“公租房”,其中6万余套已投入供应。
“上海的廉租房对应的是国家层面的公租房,主要保障户籍人口中的困难群众。上海的‘公租房’主要保障新市民和青年群体,其中很大一部分是非户籍人口。”上海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上海约有1000万外来人口,各区政府均提供“公租房”保障部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和青年人,这些被保障群体必须持有劳动合同和居住证等。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上海“公租房”契合了这一规定,租金约为市场价格的7折至8折。以“晨飞公寓”为例,229套房源中,30平方米的小户型占60%左右,此外还有40平方米的一室一厅户型、50平方米的一室两厅户型,各占两成左右。以3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例,尽管面积不大,但有单独的厨房和卫生间,厨房内有灶台和吸油烟机,卫生间内可淋浴。卧室内除床外,还有衣柜和一张餐桌。此外,部分户型还有阳台,租户可在此晾晒衣物。
“‘公租房’并不能解决上海这么多外来人口的居住需求。全靠财政资金的力量对1000万外来人口进行全覆盖,这种模式难以为继。”上海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负责人表示,因此上海也在鼓励单位自建租赁房。“很多央企、地方国企有自有用地,政府允许企业将自有土地中的15%建设员工租赁房,可接入水电煤且享受民用收费标准、税收给予减免。经政府认定,部分单位租赁房也可认定为‘公租房’,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享受各项支持政策。”
意见鼓励各地综合利用税费手段,加大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且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
据悉,从2012年起,上海启动配建政策,开发商必须在新拍商品住宅地块中划出不低于5%的建筑面积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从目前来看,开发商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中约有九成用于“公租房”,数量有3万多套。截至目前,上海“公租房”约有19万套。
据新华社上海9月13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