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王女士到柳巷逛街,将电动车停放在贵都世纪广场附近,却把挎包落在了车筐里。察觉到挎包遗落,她赶紧返回去寻找,却发现包已经不在车筐里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小纸条,上面留有一个微信号,通知她联系此号认领失物。
“捡拾者太有心了,幸亏遇到好心人……”王女士暗自庆幸,舒了一口气。虽然包内财物价值不高,但身份证、银行卡等补办起来十分繁琐。随即,她添加上“好心人”的微信,并发送了一长段感谢的话。
不料,画风突变,对方开门见山,强行索要500元报酬,否则拒不归还失物。
对方的态度令王女士心里不是滋味,本来她也有意付辛苦钱略表心意,但对方语气强硬,似乎来者不善。
“我考虑过答应他的要求,但又怕见面时涨价,一再被敲诈怎么办?”王女士的担心不无道理,于是她报警求助。
柳巷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将捡到王女士挎包的男青年张某传唤回派出所。面对民警,张某吃惊不已:“我和她非亲非故,捡到她的包,还帮她保管,给点酬劳也是应该的吧,怎么还报警呢?”
“归还失物是否需要酬劳,双方可以协商,但不能以拒不归还的方式来威胁。”对于张某的质疑,民警指出,他捡到失物愿意归还的行为值得肯定,但强行索要辛苦费就变了味儿。
最终,民警将失物发还失主,并对敲诈勒索违法人员张某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