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1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学习一技之长 助力“零障碍”回归

小店区首设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

  本报讯(记者 刘友旺)“感谢检察官和爱心企业家,我一定会在工厂里好好学习技能,早日回归社会……”9月22日下午,涉嫌抢劫罪的17岁少年小虎(化名)坐上警车,前往位于太原市白鸽服装有限公司的观护帮教基地。当天,小店区检察院、区工商联分别在11家爱心企业挂牌成立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小虎成为首个被帮教对象。据悉,此举在我市尚属首创。

  小虎是一名专科在校生。今年5月,受他人蛊惑,小虎参与了一起抢劫,抢得1000余元。案发后,他被移送小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审查后,结合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依法对小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我们办案中发现,一些未成年人因交友不慎、缺乏正确的人生规划而误入歧途。”小店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该院与区工商联共同出台相关规定,从辖区筛选出11家爱心企业设立观护帮教基地,依托企业力量资源,为符合条件的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在考验期提供帮教劳动岗位,通过技能培训、心理咨询、法治教育等方式开展教育、监督、观察、矫正、保护、管束等一系列观护帮教工,助力涉罪未成年人“零障碍”回归社会。

  据介绍,观护帮教适用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涉罪未成年人(16-18周岁)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具有悔罪表现的;其他符合观护帮教情形的。视案件情况,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将接受六个月至一年的观护帮教帮助,积极参加劳动、接受岗位技能培训,并定期配合进行心理测评、思想汇报、法律法规培训。

  检察院未检办公室根据帮教对象的帮教情况,对未履行相关义务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于在基地工作积极肯干、思想认识深刻、悔过意识明显的,视情形作出不起诉决定。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导读
   第02版:今日观点
   第03版:要闻快报
   第04版:要闻快报
   第05版:都市新闻
   第06版:开启新征程·喜迎党代会
   第07版:光影太原
   第08版:庆丰收 感党恩 兴乡村
   第09版:经济新闻
   第10版:社会新闻
   第11版:为民创城不停步
   第12版:热线新闻
   第13版:中国新闻
   第14版:庆丰收 感党恩 兴乡村
   第15版:中国广角
   第16版:中国广角
   第17版:国际新闻
   第18版:国际广角
   第19版:体育新闻
   第20版:体育新闻
   第21版:体育新闻
   第22版:文娱新闻
   第23版:三星堆新发现
   第24版:天龙悦读
危险跨栏
小店区首设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
社区拍“反诈” 居民当“主角”
走进“心灵驿站” 居民打开心窗
大马路上贴广告 抹黑城市不应当
十余小时抢修 破损管道修复
停水通知
养女身患重症 同事捐款相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