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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听取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情况汇报
审议《太原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太原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
韦韬主持
  本报讯(记者 赵继钊 殷雪鸢)11月10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审议《太原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太原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省委常委、副省长、市委书记韦韬主持。

  会议强调,今年以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保持清醒认识,切实增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目标,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打赢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强化工作举措,针对不同季节、不同时段、不同区域污染特点,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着力解决制约空气质量改善结构性问题。对照秋冬防攻坚行动方案,认真落实冬奥会、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减排措施,加强源头管控,坚持多管齐下,不搞“一刀切”,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开展清洁供暖“回头看”,抓好清洁供暖安全保供工作,确保居民温暖过冬。要加强联防联控,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严格履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太原及周边“1+30”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为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创造良好条件。要严格责任落实,持续落实市级领导包联督导县(市、区)环保自查自纠工作机制,加强问题督办,推动限期整改;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抓总,加强统筹调度;各县(市、区)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各有关部门强化“三管三必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持续改善省城环境空气质量。

  会议强调,制定出台《太原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服务条例》,对于精准实施乡村规划,有效管控违法建设,依法保障农民权益,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村自建房管理,认真落实“四办法一标准”,健全管理机制,明确部门权责,坚持不增加群众负担、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全面加强对农村自建房全过程监管,确保自建房设计安全、建设安全、使用安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条例》内容,增强自建房合法合规意识,自觉做到无规划不建设、无审批不开工,确保《条例》落到实处、执行到位。要严格公正执法,加强日常检查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违法占地、私搭乱建、违章建筑,切实保障住房安全,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风貌,促进乡村振兴。

  会议强调,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生产力、竞争力,是市场主体选择投资与贸易合作地的重要参考指标。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为民导向,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最大限度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方便、对服务满意。要坚持服务发展,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太忻经济区建设、打造“四个高地”等重点工作,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一枚印章管审批”成果,大力推行“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要维护市场环境,严肃查处涉企服务不主动、涉企优惠政策落实不力等政务行为,严厉惩戒恶意竞争、排挤中小投资者等市场违规行为,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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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学习《山西省加强制度执行监督工作规定(试行)》
韦韬主持并讲话
~~~听取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情况汇报
审议《太原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太原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
韦韬主持
讲好晋源文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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