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要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好公安队伍、林草防火专业队伍和护林员队伍职能,加大巡护巡查和执法力度,加强护林人员管控,岗位到人,责任到人。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立足扑大火、打大仗、打硬仗的思想,强化底线思维,盯紧重大风险,加强应急准备,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科学高效处置。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化防火共识,筑牢全民防火防线。
通知强调,要运用人防、技防、机防等手段,持续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把风险降至最低。充分发挥护林员、网格员的作用,切实把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到村组、农户、人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