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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我省法院审理的盗掘古魏城遗址案入选
  本报讯(记者 陈珊)11月25日,省高院消息,当天上午10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简称《黄河纪要》)暨黄河流域典型案例,我省“陈卫强、董伟师等盗掘古墓葬案”入选,该案严厉惩处帮助盗墓者逃避法律责任的人员,对提高社会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具有教育指引作用。

  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被告人陈卫强、董伟师等人在芮城县实施盗掘古墓葬行为,被盗墓葬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魏城遗址”保护范围内。被告人陈卫强、董伟师等盗挖出青铜鼎、青铜盨、青铜禾、青铜盘、青铜器及青铜器配件20余件,其中一件青铜禾以40万元的价格出售,一件青铜盘以22万元的价格出售。

  经山西省文物交流中心鉴定,被盗墓葬均系两周时期墓葬,墓葬被盗造成原墓葬结构的毁坏和遗存物的缺失,对两周历史文化的研究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涉案青铜盘已被追缴,经山西省文物鉴定站鉴定为一级文物。被告人陈卫强和董伟师因涉嫌盗掘古墓葬罪被网上追逃期间,被告人陈国卫等人明知陈卫强、董伟师涉嫌犯罪,还将两人送至四川,以期逃避司法机关追究。

  案发后,芮城县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陈卫强、董伟师多次伙同他人私自挖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魏城遗址”保护范围内的古墓葬,造成原墓葬结构的毁坏和遗存文物的缺失,两名被告人行为构成盗掘古墓葬罪。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陈卫强、董伟师犯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处有期徒刑12年9个月和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两名被告人违法所得14万元予以追缴。被告人陈国卫等人的行为均构成窝藏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到拘役缓刑不等。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本案系盗掘古墓葬刑事案件。案涉被盗墓葬位于山西芮城县的“古魏城遗址”保护范围内,属于黄河流域文化遗址群。遗址内分布着大量的西周晚期到春秋早期的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群,是黄河流域古魏国地域文化历史的见证,具有重要保护价值。本案判决结合案涉盗掘墓葬的保护等级、盗掘的次数、盗掘文物的等级,以及盗掘行为对原墓葬结构的毁坏和遗存文物缺失的危害后果,依法从重严处罚,体现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破坏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行为的决心,以及推进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传承的司法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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