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3日,门窗安装工人白某趁雇主家只有一名小孩“留守”之际,偷走两枚价值近5000元的金戒指。得手后,白某来到某商场的珠宝柜台,补差价2500余元将赃物“以旧换新”。
11月,案件被移送杏花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审查发现,珠宝店员工在收购戒指时,未要求白某出示购买金银饰品的发票或相关销售凭证,也未对戒指的来源进行查验,使嫌疑人白某得以利用珠宝店的管理漏洞销赃。
12月初,为更好地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杏花岭区检察院向珠宝店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从完善经营管理制度、提升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两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根据检察建议,珠宝店随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并在经营场所关键位置安装了摄像头,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