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的潘某做工程生意,入行时曾得到业内有名望的前辈提携,因此颇受同行信任。
今年8月,他向李女士租了两台塔吊,付了3万元押金,并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好分两次送货。然而,李女士安排工人第一次送货时,却发现潘某连“自家”工地都记不清,一会儿说在小店区,一会儿又改口说在晋源区,最后把塔吊卸在了一处空地上。
第二天,李女士准备运送第二台塔吊时,潘某索性不让她送货了,而是自己派人去接货。察觉到事有蹊跷,李女士留了个心眼儿,安排工人紧随其后观察,结果发现价值80余万元的塔吊被径直拉到晋源区古城营镇一个废品收购站,当成废品卖了9万元。
尖草坪责任区刑警队民警接到李女士的报警求助电话,立即对潘某研判追踪,最终在晋中市太谷区将其抓获。经查,潘某收入不低,但花钱大手大脚,入不敷出,便动了骗租塔吊倒卖的心思,第一台塔吊已被切割成废铁卖了10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