姿态相当强势,说话非常粗暴。人狠话硬,当真是霸气侧漏。很难想象,此等彪悍之言,居然出自一位基层女官员之口。有视频有真相,万万是抵赖不掉的。事发闹大,当地迅速出面灭火,“停职调查”“赔礼道歉”,凡此种种都算是标准操作了。可太多的疑问和担忧,依旧未曾消弭。毕竟,我们并不知道,王丽到底是“虚张声势”还是“确有本事”。而让人心有余悸的江湖匪气,又是否真的只属于是个人素养问题呢? 如果说“给脸不要脸”,已然是近似于泼妇骂街的不堪;那么“有一百种方法去刑事他儿子”之类赤裸裸的恐吓,无疑更具杀伤。区区一个镇上的党委书记,真的有如此巨大的能量?真的能手眼通天、为所欲为?很大概率,王丽只是气急败坏、口出狂言,为的是立威施压逼人就范。但,必须承认的是,这种装腔作势的做派,严重毁伤了公权部门的形象和权威,这是把基层治理彻底地庸俗化、市侩化、野蛮化。
所谓“刑事”,涉及到强制手段的运用,必须有真凭实据、程序合法。王丽的“狂言”,虚虚实实,恰因为此,更是让被威胁的对象心生惶恐。一方面,必须承认,以往个别地方政府“违规用警”时有发生,调动警力介入官民纠纷,影响恶劣、延宕至今;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近年来用警规范化取得极大进展,“慎用警力”“严禁滥用警力”有了刚性约束……在此大背景下,王丽还叫嚣“有一百种方法去刑事××”,当真是有点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极少数基层女性掌权者,深陷于“大女主”的戏里出不来,故作老成、各种飙戏。“有一百种方法去刑事他儿子”,官员诸如此类的言论,其实已经触碰到红线,而不仅仅是“作风粗暴”“言语失当”而已。《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明确,“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试问,扬言“有一百种方法刑事”的王丽,是否属于明知故犯?
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要领导干部带头做起,要在普通纠纷中克制用警,尤其是要杜绝“定制办案”。就此而言,王丽绝不只是说错话,而是犯了大忌。对之的调查与问责,必须充分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而切不可大事化小、轻轻带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