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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境外商品

记得要求商家标注收件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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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霍铮)只因商家没有标注收件人电话,快件“流浪”1个月,收件人殷女士才在1月23日拿到。对此,她深有感触地说,网购境外商品,切记叮嘱商家标注收件人电话。

  去年12月,市民殷女士从英国网购了2000多元的保健品。下单多日,快件杳无音信,她遂通过EMS中国邮政速递的微信公众号查询,得知快件已到太原,正在运送中,待收件人报关。于是,殷女士给太原海关去电话,对方让咨询太原国际邮件处理中心报关厅,但并未提供电话。殷女士查到电话后打过去,始终无人接听。她继续通过ENS中国邮政速递的公众号跟客服沟通,按照提供的11183电话咨询,对方查询到她的快件是挂号件,需拨打11185咨询,“这个电话解决了问题!”殷女士说。

  经海关审核,因包裹的价格超过1000元,须办理境外邮件申报,缴纳进口行邮税,有窗口自行办理和网上委托办理两种方式。因委托业务要收取每件50元的代理报关费,殷女士决定去报关厅现场缴纳。

  令殷女士不解的是,报关信息是自己查询获知的,为什么邮政不直接通知自己呢?工作人员解释说,邮政部门已于本月初将报关通知寄给殷女士,由于商家未标注她的电话,无法联系到殷女士,导致报关通知在收件处放置多日无人问津。根据相关规定,收件人超过一周不取报关通知,每天加收1元滞留费,因此,殷女士还“被收了”17元滞留费。

  报关厅的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网购国际快件时,一定要叮嘱商家写上收件人的电话,否则就会出现上述情形。如果消费者不去过问,超过一定时日后,快件会被退运。此外,购买境外物品1000元以内的不用缴纳进口行邮税,消费者购买时要留意费用是否超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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