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司机拒绝把我的东西送过来……”2月13日上午11时,郭女士向杏花岭派出所报警求助。经询问,一个星期前,郭女士从网约车平台拼车,运送价值1000元的两盒保健品。然而,物品送达后,郭女士没有及时接听电话,司机等了一会儿便离开了。事后,她再次联系司机,但对方要郭女士负担重新送货的费用,而郭女士不愿意另外付费,双方因此争执不下,产生纠纷。
民警根据郭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拨通了网约车司机的电话。在民警的调解下,司机同意归还物品,但表示自己不愿意专门再跑一趟。经约定,司机随后送客至柳巷附近结束行程时,民警赶到现场代领了郭女士的两盒保健品。
2月14日中午,郭女士委托朋友前往杏花岭派出所取回了保健品,并向民警表达了谢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