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退质保金为旅行社纾困
根据最新政策,已享受暂退质保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2021年10月19日至2022年4月11日期间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已依法交纳保证金的旅行社,提出暂退保证金申请的,暂退标准可为应交纳数额的100%。2022年4月12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符合以上三类情形的旅行社,最后补足保证金的期限均为2023年3月31日。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缓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