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0日,古交市烟草专卖局根据线索,在古交市义学路一个快递网点查扣收件人为刘某的卷烟制品60条,其中中华香烟30条、云烟30条。经鉴定,被查扣的香烟均为假冒伪劣卷烟,涉案价值总计5.4万元。
案件被移送古交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查明被告人郭某利用微信朋友圈、短视频平台发布销售假烟信息,并在全国各地招揽顾客进行销售。2021年3月,郭某在微信上接到古交市人刘某的订单。郭某通过微信收取货款后,立即联系上家,由上家通过快递将假烟发送至古交市的一个快递网点,随后被查获。
前不久,古交市检察院对这起通过快递渠道邮寄假冒伪劣卷烟制品的非法经营案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以犯非法经营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为加强寄递渠道犯罪综合治理,推动强化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古交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及时向涉案物流公司及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加强行业监管,推动收寄验视、实名收寄等寄递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检察干警积极向快递从业人员宣传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检察建议”,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收到建议,物流公司、主管部门积极整改,并表示将与司法机关加强合作,提高管理水平,强化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配强识别寄递物品的技术设备。
古交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与邮政、公安机关等部门通力合作,依法严厉打击寄递假冒伪劣产品、毒品等各类违禁品犯罪活动,共同筑牢寄递安全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