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杏花岭派出所根据线索,将倒卖政府消费券牟利的女子范某抓获。经查,39岁的范某是河北省邯郸市人,其在我市某通信广场工作期间,利用工作之便,在无任何实物交易的情况下,帮他人将家电消费券套现,从中非法获利500余元。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范某的行为构成倒卖有价票证,警方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6月15日,涧河派出所破获一起倒卖政府消费劵案件,抓获郭某、赵某、郝某3名违法人员。经查,43岁的河南省夏邑县人郭某,在我市经营一家烟酒行。6月8日,24岁的我省临县人郝某将抢到的文旅类消费券拿到郭某店中套现,郭某收取每张消费券15元的好处费。
6月9日,尝到甜头的郝某经人介绍,与30岁的同乡赵某添加为微信好友。双方约定,郝某以3.5折的价格收购赵某的消费券,赵某则将自己抢到的消费券和从网友处收来的消费券,通过微信发送付款界面图片的方式发给郝某,从中赚取1折差价。此后3天时间里,郝某先后将收购的45张政府消费券,拿到郭某店内套现。该案中,赵某、郝某、郭某分别非法获利217元、1050.5元和675元。
目前,赵某、郝某因倒卖有价票证分别被处行政拘留10日,郭某因诈骗被处行政拘留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