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RCEP享惠红利持续释放
为推动RCEP实施,海关总署出台“经核准出口商”制度;优化出口原产地证书网上申领、智能审核、自助打印等功能;充分利用RCEP原产地联络机制,协调24批次46.9亿元的出口货物顺利享惠;协调促成7个成员国接受我出口企业自助打印原产地证书,出口企业超过85%的RCEP原产地证书享受此便利;对于进口企业因外方原因尚未取得原产地证明的货物实行担保放行,企业事后补交证明享惠进口7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