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吴的儿子在家待业多年,一直以打零工为生。年过六旬的老吴为孩子操心不已。2017年的一天,老吴在小区里碰到了多年不见的老邻居严某。闲聊中,老吴说起了想给儿子找个工作的事情。
“我是某单位的领导,我朋友的父亲更是个大领导,找工作很简单……”几次聊天后,严某告诉老吴,只要老吴肯花钱,就能为其儿子安排某国企的正式工作。于是,爱子心切的老吴立即按对方要求,拿出4万元做“活动费”。没过多久,严某又说要送礼、请领导吃饭,又从老吴手中拿了4万余元。直至2019年4月,老吴陆续交给严某22万余元。
其间,老吴多次催问,但得到的答复都是“再等等”“放心吧,包在我身上”“正在活动中”。然而,两年过去了,儿子的工作并没有解决,老吴决定找严某退钱。严某分次退还12万余元后,便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
今年7月,老吴向公安机关报案。落网后,现年63岁的严某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并称钱款已挥霍。
案件报请杏花岭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时,承办检察官在依法审查事实的基础上,将追赃挽损放在首位,积极、主动与严某家属联系,促使其将剩余10万余元退还。最终,老吴挽回全部经济损失,该院对严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检察官提醒,广大老年朋友要警惕“能人”,不相信“找关系”“走后门”这些所谓的捷径,以防掉入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