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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课爆破”事件为何屡次出现

视觉中国 供图
  近日,河南新郑市第三中学一名刘姓历史老师上网课后在家中不幸去世。刘老师家属提供的视频和图片显示,刘老师在上网课时,直播间被人故意播放刺耳音乐,有捣乱者恶意威胁,种种话语不堪入耳。当地多个部门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入侵网课捣乱的行为被称之为“网课爆破”或“网课入侵”。

  ▶频发

  “网课爆破”严重影响教学秩序

  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新学期开学以来,“网课爆破”事件频发。在一些网络平台,有不少声称专业“爆破”的博主发布视频称,各大网络会议室、在线办公平台皆可“爆破”,相关服务被称为“梦泪”“波波”等。此次新郑市第三中学刘老师的网课中,就出现了号称“梦泪”的捣乱者。

  深圳高中生小薇是“网课爆破”的受害者。据她回忆,前不久的一次网课,突然有个网名为“梦泪”的捣乱者冲出来怪叫,紧接着网络教室一下多出十几个人,一直吵闹,放视频把老师的屏幕挤掉,不断刷屏,语言极为粗俗。

  进入网络课堂、会议室需要账号、密码,这些捣乱者又是如何知道的呢?记者调查了解到,账号、密码的来源,有的是黑客破解,他们组成社交群组,交流侵入网课的信息和技术;更多的则是学生将相关信息外泄,“引狼入室”。

  家住天津的小王有一个刚上初三的弟弟,今年9月初,弟弟的网课频遭“爆破”,小王观察后发现,弟弟居然是“网课爆破”的参与者。一位网络安全专家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网课爆破”的成因较为复杂,有些是学生反感上网课,自己或者邀请“爆破手”来捣乱,实现把网课搞黄的目的;也有些是学生之间有矛盾,通过这种方式公开报复;还有些就是纯粹的恶作剧。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说,网络暴力的指向性非常明确,就是会对某一个人的合法权利造成非常现实和直接的危害。由此可见,“网课爆破”就是一种网络暴力。

  ▶调查

  “爆破手”中未成年人居多

  为深入了解“网课爆破”的运作手法,记者近日加入了一个有178人的“网课入侵”群看到,群成员以“00后”居多。记者进群后的3分钟内,群里就连续更新了5条网络会议号,传来了两条“爆破成功”的消息。

  从早到晚,群里的消息一直未断,不是上传网络会议号、班级号,就是用图片或视频分享自己的“战果”,讨论下一场“入侵”应该用什么昵称、耍什么把戏以及怎么捉弄老师与同学。在针对一节初三语文课的“爆破行动”中,共有16人参加。进入网络课堂时,老师正在上课,“爆破手”们急不可耐地展开了破坏——拿蓝色画笔刷满共享屏幕,用各种颜色的笔乱涂乱画,笔迹完全覆盖了PPT;公共聊天区里充斥着污言秽语;有“爆破手”突然开麦大声唱歌,并辱骂老师。

  面对突如其来的捣乱,老师问了几遍“你们是哪个班的学生”,并呵斥“立刻离开会议室”,但捣乱者置若罔闻。其间,有学生开麦提醒老师“开全员禁言”“把他们踢出会议”,但老师面对突如其来的捣乱行为有些手忙脚乱。闹了七八分钟,“爆破手”们扬长而去。

  ▶整治

  涉嫌多项违法犯罪

  针对“网课入侵”的恶行,越来越多的学校开始采取防范措施。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学生把网络教室的账号密码分享出去,捣乱者通过账号密码进入,这种进入方式本身不涉及违法犯罪。“但进入网络教室后,在课堂上辱骂师生,则涉及名誉侵权。如果在网络课堂上播放音乐、捣乱、大吵大闹,影响正常网络教学秩序,则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涉及刑事犯罪。”赵占领说,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网络空间属于公共场所,在网络空间内起哄闹事,与刑法所讲的在公共场所内起哄闹事性质相同。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在解读该事件时表示,对于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教学秩序,现行的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都提供了许多规制之道。其中,刑法246条规定了侮辱罪:以暴力方法或其他手段侮辱他人,情节严重,最高可处3年有期徒刑。因此,“网络爆破”行动不仅是在扰乱课堂,伤害老师,更是在践踏教育和法律。

  据新华每日电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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